化學品安全知識充電小站
1. 爆炸品禁止使用(沙土蓋壓)的滅火劑。
2. 爆炸品倉庫要陰涼通風,遠離火種、熱源,防止陽光直射,一般庫溫度控制在(15~30℃ )。
3. 危險化學品單位發(fā)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、財產(chǎn)損失的,應當依法承擔(賠償)責任。
4. 爆炸品庫房內(nèi)部照明應采用防爆型燈具,開關(guān)應設在庫房(外面)。
5. 爆炸品的包裝箱不宜直接在地面上放置,鋪墊(20)cm 左右的方木或墊板。
6.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倉庫應陰涼通風,庫溫不易超過(30)℃ 。
7. (閃點)是表示易燃液體燃爆危險性的一個重要指標。
8. 閃點低于23℃ 的易燃液體,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(30)℃ 。
9. 易燃液體在運輸、泵送、灌裝時要有良好的(接地)裝置,防止靜電積聚。
10. 遇濕易燃物品滅火時可使用(干粉)滅火劑。
11. 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標準將第6 類危險貨物分為毒性物質(zhì)和(感染性物質(zhì)) 二項。
12. 國家標準《化學品安全技術(shù)說明書編寫規(guī)定》中,SDS 表示的意思是(化學品安全技術(shù)說明書)。
13. 毒害性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(二級)標準。
14. 易燃易爆性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(三級)標準。
15. 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(二級)標準。
16. 爆炸品應儲存在(一級)輕頂耐火建筑內(nèi)。
17.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、氧化劑、易燃物品、自燃物品、腐蝕性物品(隔離儲存)。
18. 氧含量高于(40%)時,會造成氧中毒,長期吸入可發(fā)生眼損害甚至失明。
19. 對于現(xiàn)場液體泄漏應及時進行(覆蓋)、稀釋、收容、處理。
20. 危險化學品應該分類、分堆儲存,堆垛不得過高、過密,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墻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、通道及(通風口)。
21. 控制生產(chǎn)性毒物的根本措施是(生產(chǎn)密閉化、自動化)。
22. 在毒性氣體濃度高,毒性不明或缺氧的可移動性作業(yè)環(huán)境中應選用(供氧式)呼吸器。
23. 濃硫酸屬于(腐蝕性)危險品。
24. 職工有權(quán)獲得(安全知識)的培訓,包括預防、控制及防止危險方法的培訓和緊急情況處理或應急措施的培訓。
25. 吸濕性強、遇水釋放較多熱量的化學品沾染皮膚后應立刻(用軟紙、軟布抹去)。
26. 遇水燃燒物質(zhì)起火時,不能用(泡沫滅火劑)撲滅。
27. 各種氣瓶的存放,必須距離明火(3米)以上,避免陽光暴曬,搬運時不得碰撞。
28. 一般說來,沸點較高 (110 ℃)的液體,常溫下(20℃左右)不會達到爆炸極限濃度,使用起來比較安全。
29. 儲存易燃固體,數(shù)量較多時,應按規(guī)定(分隔儲存)。
30.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有避雷設施,(每年)應至少檢測1次,使之安全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