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貨周期 | 現(xiàn)貨 | 應(yīng)用領(lǐng)域 | 電子/電池,道路/軌道/船舶,包裝/造紙/印刷,紡織/印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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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大電流性好:*充電狀態(tài)下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,無導(dǎo)電部分熔斷,無外觀變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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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價 | 面議 |
更新時間:2021-08-03 09:46:14瀏覽次數(shù):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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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PP耐普蓄電池NP12-24
注意事項
(1) 非專業(yè)人士不得打開蓄電池,以免危險,如不慎電池殼破裂,接觸到硫酸,請用大量清水沖洗,必要時請就醫(yī)。
(2) 使用多個電池時,要注意電池間的連線正確無誤,注意不要短路。
(3) 使用過程中應(yīng)避免強烈震動或機械損傷
(4) 使用上、下帶有通氣孔的電池容器以便散熱。
(5) 請不要讓雨水淋到蓄電池,或者將電池浸入水中。
(6) 電池的清掃請用盡量擰干的濕抹布進行,請不要使用干布或撣子等,請勿使用化學(xué)清洗劑清洗電池。
(7) 請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,新舊不同,廠家不同的電池
放電
(表1) 放電電流及放電終止電壓
放電電流 (A) | 放電終止電壓 |
(A)<0.2C | 1.80 V/單體 |
0.2C<(A)<0.5C | 1.75 V/單體 |
0.5C<(A)<1.0C | 1.60 V/單體 |
1.0C<(A)<2.0C | 1.50 V/單體 |
2C<(A) | 1.30 V/單體 |
1) 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(yù)定的終止電壓,否則將導(dǎo)致過放電,而反復(fù)的過放電則會導(dǎo)致容量難以恢復(fù),為達到好的工作效率,放電應(yīng)0.05-2C 之間,放電終止電壓如上表1所示。
2) 放電后請迅速充電,特別是在深放電后更應(yīng)立即充電,否則將可能導(dǎo)致電池容量無法恢復(fù)。
3) 放電時請將電池溫度控制在-15~50℃。NPP耐普蓄電池NP12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