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霧試驗箱測試的連續(xù)性:
鹽霧試驗箱在整個試驗期間,測試不要中斷,如果需要中斷試驗進程進行取樣檢查,中斷時間要盡可能短,如果試驗過程需要中斷較長時間,試樣應進行如下處理,在方式A中,從鹽霧試驗箱中取出試樣,并按GB/T 10125-1997中第10章規(guī)定方式處理,然后保存在干燥試驗箱中直至試驗重新開始,在方法B中,從鹽霧試驗箱中取出試樣,進行干燥處理,然后保存在干燥器中直至試驗重新開始,在保存期間,注意不要去除試樣表面的沉積物和腐蝕產(chǎn)物,鹽的積聚會影響耐腐蝕性,不要清洗試樣。
鹽霧試驗箱測試的試驗周期:
試驗周期應根據(jù)被測材料或產(chǎn)品的相關標準來確定,若無規(guī)定時,試驗周期可由用戶自行定義,推薦試驗周期如下:
方法A:3個循環(huán)(24H),6個循環(huán)(48H),12個循環(huán)(96H),30個循環(huán)(240H),45個循環(huán)(360H),60個循環(huán)(480H),90個循環(huán)(720H),180個循環(huán)(1440H)
方法B:12個循環(huán)(96H),24個循環(huán)(192H),36個循環(huán)(288H),60個循環(huán)(480H),96個循環(huán)(768H),192個循環(huán)(1536H)
附:試驗完成后試樣的處理
試驗結(jié)束后,將試樣從鹽霧試驗箱中取出,為了減少腐蝕產(chǎn)物脫落,試樣在沖洗前應先自然干燥0.5℃h-1h,然后在溫度不高于40℃的干凈流水中輕輕浸泡試樣,去除試樣表面殘留的鹽溶液,接著在距離試樣約300mm處用壓強不超過200KPa的空氣立即吹干(如果需要去除試樣表面腐蝕產(chǎn)物來評估試樣質(zhì)量變化,可采用GB/T 16545中所述方法)
相關產(chǎn)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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