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NG廣隆蓄電池WP65-12N 12V65AH電力
LONG廣隆蓄電池WP65-12N 12V65AH電力
LONG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:
⒈蓄電池荷電出廠,從出廠到安裝使用,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,若時間較長,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,在恒壓2.27V/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~2年,在恒壓2.33V/只條件下充電5天。
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,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.25~2.30V,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,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。
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,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.20V,如單體電壓低于2.20V,則需進行均衡充電。均衡充電的方法為:充電電壓2.35V/只,充電時間12小時。
⒋蓄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,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。充電電壓為2.35~2.45V/只,大電流不大于0.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:先用不大于上述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,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.35~2.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.35~2.45V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結(jié)束。
⒌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充電*的標志:
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,其充足電的標志,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(jù):
⑴充電時間18~24小時(非深放電時間可短)。
⑵充電末期連續(xù)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。
⑶恒壓2.35~2.45V充電的電壓值,是環(huán)境溫度為25℃的規(guī)定值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高于25℃時,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,防止造成過充電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低于25℃時,充電電壓應提高,以防止充電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℃每個單體增減0.005V。
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,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,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。
⒎電池使用時,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。
安裝注意事項
⒈蓄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地方,其安全距離應大于0.5m。
⒉蓄電池應避免陽光直射,不能置于大量放射性、紅外線輻射、紫外線輻射、有機溶劑氣體和腐蝕氣體的環(huán)境中。
⒊安裝地面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。
⒋由于電池組件電壓較高,存在危險,因此在裝卸導電連接條時應使用絕緣工具,安裝或搬運電池時應戴絕緣手套、圍裙和防護眼鏡。電池在安裝搬運過程中,只能使用非金屬吊帶,不能使用鋼絲繩等。5.臟污的連接條或不緊密的連接均可引起電池打火,甚至損壞電池組,因此安裝時應仔細檢查并清除連接條上的臟污,擰緊連接條。
⒍不同容量、不同性能的蓄電池不能互連使用,安裝末端連接件和導通電池系統(tǒng)前,應認真檢查電池系統(tǒng)的總電壓和正、負極,以保證安裝正確。
⒎電池外殼,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清洗,不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電池火災,可用滅火器具。
⒏蓄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時,電路開關應位于“斷開”位置,并保證連接正確:蓄電池的正極與充電器的正極連接,負極與負極連接。
蓄電池更換竅門:
● 容量不同、性能不同、生產(chǎn)廠家不同的蓄電池不可連接在一起使用。
● 實際容量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
● 實際電壓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并聯(lián)使用。
● 蓄電池組連接和引出請用合適的導線。
● 連接和拆卸時務必切斷電源,否則會觸電甚至爆炸的危險。
● 正負極不得接反或短路,否則會使蓄電池嚴重受損,甚至發(fā)生爆炸。
● 連接部件應鎖緊,防止產(chǎn)生火花;若接觸面被氧化,可用蘇打水清洗。
● 新安裝的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充電使蓄電池組內(nèi)部電量均衡,方可進行測試或使用
UPS蓄電池溫度每升高l0℃,恒定電壓下的充電電流的接受量將增加一倍,蓄電池壽命就會受過度充電總累積電量增加的影響而縮短。對UPS電源電池運行和維護的基本要求是:要使蓄電池經(jīng)常處于充分充滿的狀態(tài),而又不產(chǎn)生過充電,在單獨向主機供電時,應放出額定容量的80%以上。
放電測試儀是專門針對蓄電池組進行核對性放電實驗、容量測試、電池組日常維護、工程驗收以及其它直流電源帶載能力的測試而設計,蓄電池放電測試儀功耗部分采用新型PTC陶瓷電阻作為放電負載,*避免了紅熱現(xiàn)象,安全可靠無污染。
整機由微處理器控制,液晶顯示、中文菜單。外觀設計新穎,體積小、重量輕、移動方便。各種放電參數(shù)設定完成后,自動完成整個恒流放電過程。*實現(xiàn)智能化。使整個放電過程更安全。特別適合于蓄電池的驗收、核對性放電試驗及定期深度放電場合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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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電池質(zhì)保規(guī)則
供方責任:
38AH(含38AH)以上蓄電池,質(zhì)保期為三年,三年出現(xiàn)任何非人為質(zhì)量問題,免費更換全新的同品牌同型號規(guī)格的蓄電池.
非人為質(zhì)量問題包括:運輸過程中造成的電池破損、鼓包、漏液、電池電壓范圍異常、接線端子變形等.
客戶責任:
1.客戶可憑我公司的采購合同編號,并提供破損蓄電池詳細照片,客服通過驗證后立即向客戶免費派發(fā)型號的蓄電池.
2.客戶在收到更換的全新蓄電池后,請立即將損壞的蓄電池發(fā)往供貨公司.
LONG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:
⒈蓄電池荷電出廠,從出廠到安裝使用,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,若時間較長,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,在恒壓2.27V/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~2年,在恒壓2.33V/只條件下充電5天。
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,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.25~2.30V,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,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。
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,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.20V,如單體電壓低于2.20V,則需進行均衡充電。均衡充電的方法為:充電電壓2.35V/只,充電時間12小時。
⒋蓄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,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。充電電壓為2.35~2.45V/只,大電流不大于0.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:先用不大于上述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,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.35~2.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.35~2.45V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結(jié)束。
⒌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充電*的標志:
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,其充足電的標志,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(jù):
⑴充電時間18~24小時(非深放電時間可短)。
⑵充電末期連續(xù)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。
⑶恒壓2.35~2.45V充電的電壓值,是環(huán)境溫度為25℃的規(guī)定值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高于25℃時,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,防止造成過充電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低于25℃時,充電電壓應提高,以防止充電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℃每個單體增減0.005V。
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,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,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。
⒎電池使用時,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。
UPS蓄電池能夠提供持續(xù)、穩(wěn)定、不間斷的電源供應的重要外部設備,是一種集數(shù)字和模擬電路,自動控制逆變器與免維護貯能裝置于一體的電力電子設備。今天UPS電源蓄電池生產(chǎn)廠家就詳細的介紹一關于UPS蓄電池的放點要求:
UPS蓄電池是傳統(tǒng)式牽引電瓶,充電使用和放電是有一定要求的,特別在惡劣的工作環(huán)境中,對溫度要求控制更加嚴格,當環(huán)境溫度高于25℃時,UPS電源電池容量高于額定容量。
當環(huán)境溫度低于25℃時,電池容量低于額定容量。容量是隨著溫度的變化而變化的,維護人員必須認真做到根據(jù)實際溫度的變化合理地調(diào)整蓄電池的放電電流,同時要控制好蓄電池的溫度使其保持在22℃~35℃范圍內(nèi)。高溫使用環(huán)境是使蓄電池的實際壽命不能達到設計壽命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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