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污泥的分類
污泥是污水處理過程中的產物。污泥按成分不同分為:
(1)污泥
污泥,以有機物為主要成分的稱為污泥。污泥的性質是易于腐化發(fā)臭,顆粒較細,比重較小(約為 1.02~1.006),含水率高,且不易脫水,屬于膠狀結構的親水性物質。初次沉淀池與二次沉淀池的沉淀物均屬污泥。
(2) 沉渣
沉渣,以無機物為主要成分的稱為沉渣。沉渣的主要性質是顆粒較大,比重較大(約為2左右),含水率低且易脫水,流動性差。沉沙池與某些工業(yè)廢水處理沉淀池的沉淀物均屬于沉渣。
2. 污泥處理與處置方法
污泥處理與處置方法如圖1一11所示。
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含有大量有機物,富有肥分,可以作為農肥使用。但又含有大量細菌、寄生蟲卵以及從生產污水中帶來的重金屬離子等,需要作穩(wěn)定與無害化處理。污泥處理的主要方法是減量處理 (如濃縮、脫水等)、穩(wěn)定處理(如厭氧消化、好氧消化等)、綜合利用(如消化氣利用、污泥農業(yè)利用等)、終處置(如干燥、焚燒、填地、投海、建筑材料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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