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油產(chǎn)品灰分測定的方法
1.適用范圍
適用于測定石油產(chǎn)品的灰分,不適用于含有生灰添加劑(包括含磷化合物的添加劑)
的石油產(chǎn)品,也不適用于含鉛的潤滑油。
2.方法概要
用無灰濾紙作引火芯,點燃放在一個適當(dāng)容器中的試樣,使其燃燒到只剩下灰分和
殘留的碳。碳質(zhì)殘留物再在775±25C高溫爐中加熱轉(zhuǎn)化成灰分,然后冷卻并稱重。
3.儀器與材料
3.1瓷紺蝸或瓷蒸發(fā): 50mL和90~~120mL。
3.2電熱板或電爐。
3.3高溫爐︰能加熱到恒定于775±25°℃。
3.4干燥器︰不裝干燥劑。
3.5定量濾紙︰直徑9c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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